基本医保用药拟增进口药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200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问题做出回答,宣布我国将重点考虑增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正式批准生产和进口的药品,以及生育保险特殊需要的药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方面表示,这次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主要是西药与中成药部分。调整的内容将包括4个方面:药品分类;药品品种;规范药品剂型;规范限定使用范围。据了解,该目录增加的药品重点包括已经由地方标准升为国家标准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现行版内的药品及咨询专家和遴选专家建议增加的药品。而被取消的药品品种包括:已经被国家药监局撤销批准文号的;被国家药监局吊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等。